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的通知》(矿安〔2024〕109号)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应急〔2025〕22号)规定,在企业申报、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资料审查、组织现场初验合格的基础上,市能源局组织对榆林市上河煤矿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进行了现场考核定级,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考核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现场复查,榆林市上河煤矿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现予以公示。
如发现公示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7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至省榆林市能源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联系人:刘伟
联系电话(传真):0912-3283245
地址:榆林高新区明珠大道榆林能源集团803室
邮编:719000
榆林市能源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