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能源局公布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4-08-30 11:02:29 来源:榆林市能源局  作者 :

榆林市能源局

公布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第一批

为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督促警示煤矿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切实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榆林市能源局近日公布2024年第批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12024年1月10日,榆林市能源局对神木市聚隆矿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矿存在超能力生产、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五)项等法规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等规定,榆林市能源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对该矿及相关责任人处217.4万元罚款

案例220241月11日,榆林市能源局对府谷县二道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矿5-2煤辅运大巷带式输送机三处跑偏保护装置安设超过带面外沿20mm且未固定牢靠,跑偏装置整体失效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八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榆林市能源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对该矿及相关责任人并处53万元罚款。

案例32024年1月11日,榆林市能源局对府谷县大昌汗乡张三沟煤矿(普通合伙)进行检查,发现该矿《防灭火专项设计防灭火专项措施要求井下配备2台阻化设备,井下实际配备1台;设计要求工作面采空区跨步式铺设2根黄泥注浆管路,井下实际铺设1根注浆管路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六十条第四款《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七条第二款《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二条第一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九项的规定,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榆林市能源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对该矿及相关责任人并处105万元罚款。

案例42024年1月11日,榆林市能源局对榆林市常乐堡煤矿进行检查发现该矿3105工作面26#条带巷道顶板未严格按照作业程进行支护,顶板采用点式锚杆支护、巷帮未进行支护3104工作面条带帮网滞后迎头60m作业规程未明确规定帮部允许滞后距离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榆林市能源局责令该矿责令立即消除事故隐患,4万元罚款。

案例52024年1月11日,榆林市能源局执法人员对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矿5-1煤辅运大巷与回风大巷之间的2#联巷处风门联锁失效,无法自动关闭,违反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八条第六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榆林市能源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对该矿及相关责任人处160万元罚款。

案例62024年1月16日,榆林市能源局对陕西能源冯家塔矿业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矿使用掘锚一体机掘进,停止工作和交班时,未将切割头落地并切断电源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榆林市能源局给予警告,对该矿及相关责任人并处2.1万元罚款。

案例72024年3月7日,林市能源局对神木市大柳塔镇水井渠煤矿进行检查,发现南翼3号联络巷风门施工处,2名施工人员登高作业,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第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榆林市能源局给予警告,对该矿及相关责任人并处2.2万元罚款。

案例82024312日,榆林市能源局对府谷县锦盛煤矿(普通合伙)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32104综采工作面绞车钢丝绳锈蚀严重,未采取防腐措施进行保护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一条第六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榆林市能源局责令该矿立即消除事故隐患,2万元罚款。

审核王海军

编辑李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