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能源局召开市直管煤矿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第三方单位约谈会议

发布日期:2024-12-09 18:50:00 来源:榆林市能源局  作者 :

2024年12月9日,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确定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召开市直管煤矿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第三方单位约谈会。

    会议通报了我市近期陕煤集团神木张家峁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硕嘉湾矿业有限公司因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而导致煤矿发生透水涉险事故的教训,以及中省市有关进一步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相关要求。
    会议指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是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的基本前提,是实现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治本之策。市直管煤矿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八项硬措施》《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22-2024)和省市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目标,有效解决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
    会议强调,一是强化新《规范》的宣贯。市直管煤矿要深入开展《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的学习宣贯工作,于2024年底前,在前期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规范》进行查漏补缺,查清3-5年内生产区、规划区和其他区域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二是强化第三方管理。市直管煤矿要加强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配合好机构服务的同时,要对第三方出具的各类报告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报告结论的可靠性,并真正能够为煤矿安全生产发挥指导性作用。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体系建设,执法检查发现承担普查业务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和承担治理业务的专业施工单位不具相应资质(地质勘查除外)和不具专业能力,未与煤矿签订专门协议从事普查治理工作,违法转包、分包,出具虚假、失实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市局相关领导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市直管煤矿技术负责人、西安科技大学、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神华地质勘查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会。